来源:台海网  作者:萧镇平

初二女生遭39岁男子迷奸2年3次堕胎
为了满足兽欲,罗进金经常选在晚上站在小玉家窗外,用手机的亮光打暗号,让小玉出去。

  台海网3月12日讯 (海峡都市报记者萧镇平 通讯员 杨洛琪)

  威胁信节录

  1.你们给我评评理,像她这样的人自不自私,该不该死?你们也不用觉得纳闷,我只想逼她对我作出决定,真的,我也很不想这样做,可我不这样做也实在无能为力。附上两片(指裸照),好看么?改天还有更好的呢。

  2.你如果敢一直不给我联系,或真反悔,我以前说过的话,一定说到做到。

  3.如果你这次敢跟我耍什么花招,我第一个就是不会放过XX(指被害人的妹妹)的。

  16岁正值多彩灿烂的花季,可小玉(化名)的花季只有绝望的灰色。

  2006年开始的两年多时间里,她惨遭39岁男子罗进金迷奸,并被拍裸照控制。这期间,她想逃,却被威胁不从的话就要散播裸照,对她家人不利。无奈,她成了他泄欲的工具,并3次堕胎。

  法庭上,小玉含泪控诉:“每次看到窗户就会害怕,因为罗进金的人头经常像魔鬼一样出现在我家的窗外。”

  日前,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罗进金自从第一次用药物手段强奸被害人小玉后,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,一直用被害人上半身裸照以及书信威胁、恐吓被害人,以此精神控制的手段,强行与被害人林某某发生性关系,已构成强奸罪。且被告人罗进金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小玉不能正常上学、三次怀孕及流产,对其身心造成严重摧残,情节恶劣,一审判处罗进金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  恶梦

  初二女生遭迷奸 2年多3次堕胎

  39岁的罗进金是漳州市云霄县农民,小学文化。因养牛蛙,他认识了林某一家。林某的女儿小玉未满17周岁,正读初二。罗进金供述:“知道与小玉之间年龄差距太大,直接表白不会有结果,于是想先占有她的身体,生米煮成熟饭。”

  2006年6月的一个星期六下午五六点钟,下着大雨,罗进金故意找借口向林某借摩托车,然后到学校找小玉,说:“下大雨,你父亲交代我接你到我家住一晚,明天雨停再回家。”小玉不疑有诈,跟他走了。

  到家后,罗进金将安眠药放在饮料中。小玉喝了之后,昏昏沉沉睡着了,惨遭强奸,还被拍下裸照。

  第二天早上6点多,小玉醒来发现自己一丝不挂,感觉被强奸了,于是大骂罗进金,并说要告诉母亲。这时,罗进金拿出手机,亮出裸照说:“你敢,我将照片冲洗出来,寄到你学校去,让你无法读书、做人。”小玉无奈下屈服了。

  此后,罗进金冲洗了10多张裸照,经常到学校去,胁迫小玉出去发生性关系。

  小玉初中毕业后,换到另外一所中学就读,以为可以脱离控制。没想到,对方又追过去,扬言小玉如有不从,就把裸照交到学校。无奈下,小玉又屈服了。

  两年多时间里,小玉前后三次怀孕并堕胎。

  家人发现真相 却遭色魔威胁

  起初,家人不知道小玉被霸占。

  2007年7月,小玉初中毕业后,父亲林某准备送她到云霄另一所中学上高一。但她不肯去,想要打工。林某追问下,才知道她怀孕了。再往下追问时,小玉就跟父亲说,不要问了。林某当时也怕传出名声不好,想想就忍下,没去报警,领她去打胎,然后让其继续上学。

  2008年8月初,由于一直受到罗进金的骚扰,小玉就到东山县姨妈家里,不去上学。林某知道后,在女儿的行李袋里看到了罗进金写给女儿的恐吓信,信中还夹着女儿的裸照。信件威胁小玉不能与其断绝关系,否则要炸掉她们全家,要对她的妹妹不利等。

  此时,林某才知道,女儿在初二时(即2006年)就被罗进金强奸并怀孕、堕胎。

 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,林某全家人很气愤,要控告罗进金,但又不知从何下手。于是,他去找罗进金理论。但对方说,他爱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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