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网络  作者:佚名

要“回报”。1998年11月至2000年5月,浙江绍兴某公司的董事长任某为感谢罗帮助他借贷资金、推销黄酒,先后5次送钱给罗,共计人民币15.6万元,美元1.5万元,罗均收受。罗在任某的牵线搭桥下,自作主张向绍兴兰花电子集团出借1000万元公款。任某为此连续3次送给他近10万元。


  罗鉴宇还以单位职工搞福利等名义,高价帮人推销花生、葡萄、领带,甚至贺卡,从中获取利益。他在接受调查时说:“我其实并不缺钱花,有时在口袋里放几千块钱,过半年一年,也花不了一分。尽管如此,每次看到钱,我心里还是很高兴,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会有一种愉悦感。”


  与周、罗两人相比,年过不惑的朱承岭收受贿赂的层次似乎要“高”一些。他不轻易出击,但在与个别大款交上“朋友”、结成利益共同体后,就狮子大张口了。从1997年底至1999年春节,浙江今日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、总经理徐敏为达到向供销社借贷巨额资金的目的,先后3次送上总额14万元的贿赂,朱承岭如数收下,为徐大开绿灯,违规拆借资金达3000多万。


  杭州万丰服装有限公司业主施某为了感谢朱承岭对公司的帮助,送上美金1万美元,朱也予以收受。1996年至2000年春节前,朱收受原浙江省兴合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陈某、郑某、施某等人送的现金共计9.5万元。在此期间,朱承岭作为省供销社的“一把手”,在他们的职务升迁、奖金分配上等直接为其谋取利益。


  朱承岭和罗鉴宇有着居功自傲、独断专行的特点,而周航却显得处处平易近人,相对比较低调。但在弄权牟利方面,他们3人的做法基本一致。但可悲的是,他们许多违反法律、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行径,竟然没有人能够及时出面制止。


  朱承岭1980年进入省畜产品公司工作,开始是当一名养长毛兔的工人,后来不断得以升迁,从副科长到副经理直至省供销社主任


  面对成绩和荣誉,朱承岭开始飘飘然,并以“功臣”自居,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,特别是北京学习之后,更是飞扬跋扈,独断专行。省供销社有位副主任看不惯他的霸道作风,曾善意地提醒朱。朱很反感,从此心存芥蒂。后来,这位副主任被调走了。朱承岭私下多次说:谁不听话,谁就走人!


  罗鉴宇从嵊县任县委书记开始,长时期担任一把手职务。作为一把手,本应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,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。然而,罗却利用一把手的权力,独断专行,我行我素。在担任绍兴市供销社主任期间,凡事一人说了算,在有明确规章的情况下,不经班子集体讨论就违规出借资金800万元。在任浙江日报社副总编辑期间,未经编委会同意,违规出借资金1000多万元。


  出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以后,他还兼任省出版总社社长、省出版公司法人代表等多种职务,集人、财、物大权于一身,更加独断专行。上任不到一年,未经酝酿就提出了调整66名处级干部的一揽子方案。他还插手重大工程招投标、生产经营等事务,擅自出借资金1000万元。


  相对而言,周航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。他对办案人员说自己的工作很辛苦,省政府大院的灯亮到最后的,就有他一个。一位熟知他的干部说,周航表面上从不向组织上要求待遇和官职,但私下里,大钱小钱都不放过。承包商叶旭明申请承接宁波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工程,周航说要把这个工程给叶某的理由是叶“不乱来,不会乱送钱,不会出现‘工程上马,干部下马’的问题。”药监局班子成员信以为真,而事实上周航已经收下了叶某送上的40万元人民币和2.2万美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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